唐山市节能监察支队于2023年9至11月对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下达的18家“百千家”重点用能单位的通用设备开展书面监察工作。
监察内容为在用通用设备(电机、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等)的能效标准执行情况。
此次开展的专项监察,是为更好地执行法律法规,促进企业提高设备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能耗,推动唐山市工业节能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上一篇:唐山市节能监察支队开展2023年节能监察专项工作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