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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18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1257亿元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电力企业积极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要求,全国全年分四批合计降低用户用电成本1257.9亿元,平均每千瓦时电降低了7.9分钱,降幅达10.1%。

 
“企业少交的1257.9亿元电费,75%左右是电网企业承担,25%是政府承担。”中电联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副主任薛静介绍说。
 
根据中电联当天发布的《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9》,电网企业向用电企业让利后,2018年利润总额比上年下降24.3%。而发电企业受上年基数低以及发电量较快增长影响,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2210亿元,比上年增长23.8%。
 
其中,火力发电企业2018年实现利润323亿元,但亏损面仍然高达43.8%;风电、光伏发电和核电利润增速均超过20%,不过由于风电和光电由于补贴未能及时到位,企业账面利润短期内难以转化为实际资金流,资金周转还是存在困难。
 
一般工商业电价主要涉及中小企业,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发展活力密切相关。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
 
截至目前,四川、广东等省份已经通过下调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增值税税率及政府性基金等,降低一般工商电价超10%。浙江等省将从7月1日起实施新一轮降电价举措,以实现上述目标。
 
此外,中电联报告核定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8.4%,对年初发布的8.5%增幅作出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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