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规范 > 正文

关于加快省级节能降碳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的通知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分批下达到相关市县(冀财建 〔2018〕342号、冀财建〔2019〕8号、冀财建〔2019〕9号)。请你们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督导项目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确保达产达效,并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此外,要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价,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和省级节能降碳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情况,请于3月底前汇总报我委(环资处)。

联系人:杨路彪

联系电话:0311-88600757

附件:1.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18〕342号).pdf

          2.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9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19〕8号).pdf

          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19〕9号).pdf

          4.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上一篇:电焊设备节能监测方法(GB/T16667)
下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发布“百家” 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网站管理 |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唐山市节能监察支队| 唐山市节能监察

唐山市节能监察支队 冀ICP备16023196号-1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5-5916087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