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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唐山市关于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020年1月27日零时起,实施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

一、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

(一)暂停全区所有文化、体育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文化中心图书室、王滩镇文化站、各社区(行政村)综合活动中心、体育馆;暂停开放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影院、洗浴、茶楼、台球厅、健身服务场所、儿童游乐场;暂停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活动、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暂停旅行社接团、发团等经营活动。

(二)暂时关闭集贸市场,保证超市、菜市场、副食市场、加油站、孕婴店等涉及民生的经营单位的开放及供应。

(三)严禁大规模操办婚丧喜事、聚会聚餐,必要时报王滩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审批备案。

(四)关闭活禽市场。坚决禁止活禽兽和野生动物的宰杀和销售,严厉打击孽杀、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五)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员密集地,在公共场所须佩戴口罩。

二、严格实施卫生检疫

(一)在汽车站、高速路口、进区主要路口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查站,对乘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就地隔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

(二)汽车站暂时停运。

(三)对湖北、武汉地区来区人员无论有无症状,全部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直至抵港后14天,如有发热等症状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海港医院发热门诊留验筛查。

(四)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可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严格消毒管理措施

(一)对各类公共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等)、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严格消毒,设置发热检测,必要时实施封闭管理。

(二)严格实施医疗机构内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

(三)发生疫情后做好疫源地终末消毒处理。

(四)湖北、武汉地区来港车辆一律在进入海港道口实施消毒处理,人员信息登记。

四、全民动员群防群控

(一)全面彻底开展深入排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动员各王滩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村(居)委会,对辖区所有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住户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两周之内从武汉回来的人员、两周之内去过武汉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密切接触者和不明原因发热患者等四类人员,建档立卡、分类登记。

(二)鼓励群众提供湖北、武汉地区来区人员线索。

五、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六、对散播谣言、蛊惑人心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防止谣言滋生扩散。

七、对恶意抢购、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八、对于违反本通告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九、对本通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0315—2915697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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